院内各单位:
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更好的客观评价我院教职工一年来,在本职岗位履行职责,工作态度,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方面取得的良好业绩和存在问题。学院2015年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定于2016年1月11日开始,为了做好此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依据
严格按照《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》(陕人发[2006] 20号)文件精神和 (陕科大镐京发[2014]55号)文件执行,详见附件1-2。
二、考核范围
2015年度聘用在教师、管理和班主任岗位的在编工作人员。(教师在二级学院和教学部考核,管理、班主任在二级学院及处室考核)
三、考核等级及人数
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其中,优秀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百分之二十(班主任助教评优已进行,只评合格、不合格)。
四、考核程序
(一)被考核人个人总结、述职,填写考核登记表;
(二)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;
(三)所在单位负责人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,根据文件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写出评语,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;
(四)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被考核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,提出考核等次意见。
(五)学校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,并将考核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。
五、个人填报要求
个人考核表纸张幅面为A4双面打印,填写内容要具体、真实。
1、聘用在教师岗位人员,填写《教师考核登记表》附件3;
2、聘用在管理、班主任岗位人员填写《管理、班主任考核登记表》附件4。
六、单位报送要求
1、各单位请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前将个人考核表及单位汇总表,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;
2、对考核未定等次、未参加考核人员写明原因;
3、对考核不合格人员,单位须提供书面说明材料。
年度考核结果是职称(职务)晋升、聘任、奖惩、培训、辞退,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安排布置,坚持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、注重实绩,精心做好此项工作,并按时报送相关料。
附件1: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《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陕人发[2006] 20号)
2:js5金沙2004cm关于实行《教师年度考核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陕科大镐京发〔2014〕55号)
3:教师考核登记表
4:管理、班主任考核登记表
人事处
2016 年 1 月 8 日